2016年青浦区种植业政策汇总
2016-12-29
一、水稻种植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完善本市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9〕3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综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492号
扶持对象:本区范围内水稻种植户
扶持政策: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50元现金补贴,其中:市级财政每亩补贴80元,区级财政每亩补贴70元。
二、水稻农资综合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3年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3〕15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综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492号;《关于2012年本区稳定粮食生产有关政策的通知》青农委〔2012〕99号
扶持对象:本区范围内水稻种植户
扶持政策: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2元现金补贴,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贴92元、市级财政每亩补贴20元,区级财政每亩补贴10元。
三、农作物良种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稻麦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11〕11号
《关于切实做好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09〕96号
《关于本市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08〕302号
扶持对象:本区范围内水稻、麦子种植户;本区范围内在大田种植玉米3亩(次)以上且使用良种的种植户;本区范围内“双低”油菜种植户
扶持政策:对全区水稻、麦子、油菜主推品种,按照精量播种的原则,对种植农户实行免费定量供种;若所需种子高于精量播种量的,其超出部分由农户承担。对玉米、棉花种子实行现金补贴。具体供种和补贴标准:
水稻:常规稻每亩4公斤(实物)、杂交稻每亩2公斤(实物);
麦子:大麦每亩15公斤(实物)、小麦每亩12.5公斤(实物);
油菜:直播油菜每亩0.3公斤(实物),移栽油菜0.15公斤(实物);
玉米:包括籽粒玉米、鲜食玉米、饲料玉米,对在大田种植面积3亩(次)以上且使用良种的农户,中央财政每亩(次)补贴现金10元。
四、农机具购置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32号;《关于调整本区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通知》青农委〔2014〕23号
扶持对象:本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镇级集体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和粮食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农机服务组织;村级集体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
扶持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对列入补贴计划的农户,购买列入补贴目录中的农机具,财政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60-80%,扶持对象主要侧重烘干机、直播机械、插秧机、大中型植保机械等。除上级补贴资金外,区级扶持资金由区、街镇按7:3比例承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县结算、直补到卡”。
补贴对象在在规定期限内(拖拉机八年,其它机具五年)不得擅自转卖或以租赁等名义变相转卖补贴机具。
五、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农经〔2016〕26号
扶持对象:实施秸秆(水稻、大麦、小麦)机械化还田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农业企业; 收购本区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本区单位。
扶持政策:对水稻、二麦、油菜秸秆实施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农业企业,给予50元/亩的资金补贴。对收购本市水稻、二麦、油菜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按实际秸秆综合利用量,给予300元/吨的资金补贴。对收集、运输艾白秸秆并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按照实际秸秆利用量,给予25元/吨的资金补贴。
六、绿肥种植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增加绿肥种植和冬前深翻补贴的通知》青农委〔2013〕14号,《关于调整本区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通知》青农委〔2014〕23号
扶持对象:连片种植冬作绿肥的农户(单位)。
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绿肥种植农户(单位),每亩补贴250元,其中,市级财政定额补贴每亩150元,区财政配套每亩100元。绿肥种子实行统一免费供应,按区、街镇7:3负担。
七、冬前深翻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调整本区冬前深翻晒垡等补贴政策的通知》青农委〔2016〕70号
扶持对象:秋冬期间在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基础上开展冬前深翻作业的农户(单位)。
扶持政策:对实施冬季深翻且符合条件的农户(单位),每亩补贴200元。
八、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机直播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调整本区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通知》青农委〔2014〕23号
扶持对象: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机直播的服务单位或组织
扶持政策:水稻机插秧每亩补贴100元:其中市财政每亩补贴30元,区级财政每亩补贴49元,街镇配套21元;水稻机直播每亩补贴50元,其中区财政每亩35元,街镇配套每亩15元。
九、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调整本区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通知》青农委〔2014〕23号
扶持对象:本区范围内水稻种植户
扶持政策: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全部由政府免费统一供应,补贴资金按照实际支出的农药资金扣除市扶持资金后,按区、镇7:3补贴。
十、麦子赤霉病防治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综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492号
扶持对象:本区小麦种植户
扶持政策:麦子赤霉病两次防治药剂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发放。
十一、商品有机肥补贴、BB肥(专用配方肥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调整本区冬前深翻晒垡等补贴政策的通知》青农委〔2016〕70号
扶持对象:使用商品有机肥、BB肥的粮食和蔬菜种植户(单位)
扶持政策: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00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吨补贴200元,区级财政每吨补贴200元;BB肥区级财政每吨补贴500元。
十二、规模经营补贴
文件名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13〕10号
扶持对象:在本区范围内的符合适度规模经营条件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扶持政策:对各镇(街道)、现代农业园区内符合适度规模经营条件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区财政对种植水稻给予补贴150元/亩;对种植蔬菜给予补贴100元/亩。区财政对实行统一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服务面积给予补贴每年60元/亩(已享受规模经营补贴的面积除外)。
十三、粮食家庭农场
文件名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关于青浦区加快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意见》 青府办发〔2014〕82号;
扶持对象:水稻生产面积50-200亩,符合准入条件的粮食生产家庭农场;
扶持政策:根据考核区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每年每亩100元的补贴。
十四、蔬菜生产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6年蔬菜补贴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79号;《关于下达2016年蔬菜补贴资金的通知》青农委〔2016〕151号。
扶持对象:本区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年度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经营组织。
扶持政策: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市财政补贴80元/亩。
十五、“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6年蔬菜补贴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79号;《关于下达2016年蔬菜补贴资金的通知》青农委〔2016〕151号。
扶持对象:“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列入本区3.8万亩“夏淡”期间(6月1日至8月31日)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扶持政策:“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标准为120元/亩,其中市财政补贴80元/亩,区财政补贴40元/亩。
十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6年蔬菜补贴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79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蔬菜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资金的通知》青农委〔2016〕92号。
扶持对象:在本区范围内,常年蔬菜种植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扶持政策: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为物化补贴,其中:10亩以上(含10亩)的常年蔬菜种植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市财政补贴50元/亩,区财政补贴40元/亩,菜农自筹60元/ 亩。10亩以下的常年蔬菜种植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区财政补贴90元/亩,菜农自筹60元/亩。
十七、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补贴
文件名称:《关于2016—2020年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6〕111号;《关于印发年青浦区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委〔2016〕96号。
扶持对象:设施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或设施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设施经济作物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
创建目标:实现标准园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 、化肥使用量减少10%、促进节本增效10%以上的目标。
扶持政策: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周期一般为2年,先创后补,对考核验收合格的创建单位,采用据实结算方式,每个标准园最高不超过50万元。